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

详细版指南

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
目录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
实施机关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诺办结时限 1 月
实施机构(科)室 利用科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分割转让批准时限不包含:地籍调查、勘察定界、公告公示
办理地点和时间

受理地点: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杨陵街道 凤凰路杨凌中等职业学校东南侧约30米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办理窗口:利用科)

受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3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咨询方式
咨询电话:
029-87082644
咨询窗口:
利用科
监督投诉方式
投诉电话:
029-87033163
投诉窗口:
局办公室

申请材料
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/空表下载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书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产权证书 4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分割转让协议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4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 4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证明申请人委托人代理人身份的有效文件 4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
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申请人自备